知名品牌认定
一、知名品牌定义
知名品牌是指产品和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同类先进水平、在当地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品牌价值居行业前列、经济及社会效益良好、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经合法注册企业拥有的品牌。
一、知名品牌申请须知
1、对于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企业,或通过自评尚未达到“知名品牌”标准要求且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企业,可依据《知名品牌评价办法》自愿申报“最具潜力的品牌”;
2、企业须按照品牌管理体系自我评价提纲填报自评报告;
3、企业需提供本企业申报表纸质原件书面材料;
4、申报表纸质原件须由企业所属行业协会或相关机构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
5、企业需按照表内要求填写企业简介,要求文字简练;
6、企业需提供近三年获得的专利权、软件著作权、科技进步奖、企业管理创新奖、企业新纪录等其它重要奖项和行业奖项的各年度项目汇总表及其证书复印件;
7、申报表中的“市场占有率”是指在市、省或全国及全球的排序情况,凡达到前三位的需提供相应行业协会或其他权威统计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
8、企业需提供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并加盖财务章),集团公司或连锁企业按照以上要求提供合并报表。表中涉及到的财务数据必须与财务报表一致,不一致的均以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9、企业需提供近三年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表中涉及到的纳税数据必须与纳税证明一致,不一致的均以纳税证明数据为准
二、知名品牌申请条件
1、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参评企业须提供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合法凭证。特殊监管行业需提交产品上市许可、认证等相关资质文件,并经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审核。
2、拥有企业自主品牌。企业产品、服务品牌的商标应按国家商标管理规定办理登记注册。一般情况下需拿到商标注册证书。
3、质量优良。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其产品、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在当地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对于拥有自主创新成果,特别是拥有核心技术、拥有知识产权专利的企业品牌,予以优先。
4、市场竞争力强。产品市场销量(或利润率)居本行业前列,所占市场份额较大。
A类: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含1亿元);
B类(中小企业类):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1亿元(不含1亿元);
C类为“最具潜力的品牌”。纳税额100万可退税15%
5、社会信用良好。申报企业须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发生质量事故并造成不良影响、侵犯知识产权、偷税骗税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记录。
6、承担社会责任。申报企业须注重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有减碳措施。近三年无重大、群体性安全事故发生,无超标排放和噪音、水资源及空气等严重污染环境的问题。对于坚持低碳和循环经济,在节能、节水、降耗及资源利用等方面卓有成效的企业品牌,予以优先。
三、知名品牌评价程序
1、“知名品牌”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不设评价范围。评价委向社会发布公告,企业自愿申报。
2、申报。申报企业须如实填写《知名品牌评价申报表》,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和知名品牌企业管理体系自我评价资料,并经相关行业协会签署推荐意见。
3、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秘书处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申报企业提供的申报资料及有关情况进行审核。
4、秘书处按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进行评价工作,并将综合评价结果报评价委审议,经全体委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公证处现场公证后,向社会公示,广泛征询消费者意见,由秘书处将征询结果报请评价委确认最终评价结果。
5、对确认的“知名品牌”,通过媒体进行公告。该资质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后须按相关程序申请复审,复审的程序与规则按照“知名品牌复审实施细则”执行。
四、知名品牌评价流程
行业协会初审→秘书处受理及资格审查→市场评价、专家现场评审→评价结果排序→评审委审议并投票表决→向社会公示(10天)→确定获奖名单→颁奖→报纸、网站公告
五、知名品牌表彰奖励
获“知名品牌”称号的企业获以下各项表彰奖励。
1、对经评价确认的“知名品牌”,颁发奖牌和证书,予以表彰。
2、获“知名品牌”企业的出口产品,优先获“原产地标记保护”的注册认证,其出口产品享受绿色通道、 一类企业优先评定等优惠政策。
3、获“知名品牌”企业享受市政府品牌专项资金支持。
4、入选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予以相应加分。
5、“知名品牌”企业产品纳入市政府建设工程优先采购范围。
6、作为市调整产业结构、扶持优势传统产业改造予以政策支持的依据之一。
7、向企业信用机构推荐,作为评估企业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依据之一。
8、享有在获奖品牌包装物和有关宣传活动中标注“知名品牌”的标志资格(标注期三年)。
9、在电视台全程录制的隆重颁奖典礼上受奖,在平面和网络媒体上公布品牌名单,予以表彰。
六、 取消资格
获“知名品牌”资质的企业,在标注有效期内将接受“3.15”消费者投诉电话的监督。发生以下情形时,经评价委审查核实后,取消其“知名品牌”称号资格,并收回其奖励证书和奖牌。
1、投放虚假广告,损害消费者权益。
2、统计数据严重失实,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3、发生重大人身或质量事故,严重污染环境等问题。
4、其他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
品牌认证联系电话:0534-2316315 15552618777